春風來過御兒溪,野雉低飛麥浪齊。
一片桑麻天氣綠,養(yǎng)蠶時節(jié)鷓鴣啼。
——沈明臣《語兒溪》
新春伊始,萬物復蘇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養(yǎng)蠶時節(jié)
小時候養(yǎng)過蠶的小伙伴都知道
蠶經(jīng)過五次蛻皮后就開始吐絲~~~~
可你知道嗎?
蠶絲的“絲”還是古代計量單位
這還得從中國養(yǎng)蠶的歷史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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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yǎng)蠶繅絲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開始養(yǎng)蠶、繅絲和織綢的國家。大約在四五千年以前,嫘祖(黃帝的妻子)教民養(yǎng)蠶的傳說,至今還流傳民間。
商代,甲骨文有“桑、蠶、絲、帛”,并出土有玉蠶。我國最早的詩歌總集《詩經(jīng)》里反映周代民間的農(nóng)耕生活,其中有“蠶月桑條”、“抱布貿(mào)絲”的詩句。戰(zhàn)國時期已有美麗的絲織品。
到了西漢,養(yǎng)蠶和繅絲已經(jīng)很興盛。在唐詩中“繅絲鳴機杼,百里聲相聞”、“織絹未成匹,蠶絲未盈斤”和“蠶絲盡輸稅,機杼空倚壁”的詩句??梢姡芫靡郧?,我國的養(yǎng)蠶、繅絲和制綢工業(yè)就已經(jīng)相當發(fā)達了。
蠶絲與計量單位的關系
《路史》記載伏羲化蠶,西陵氏始養(yǎng)蠶。因此,才有了《淮南蠶經(jīng)》云“西陵氏勸蠶稼,親蠶始此”這種說法。
早先,古代文獻中,把“絲”作為數(shù)量詞中的小數(shù)詞名稱,還不是指名為某個長度或重量的細小單位。
如《孫子算經(jīng)》載:蠶所吐絲為忽,十忽為秒,十秒為毫,十毫為厘,十厘為分。
計量單位“絲”的進化史
明代
李時珍注陶宏景《別錄》云:蠶初吐絲曰忽,十忽曰絲,十絲曰厘。到了清代,定度量衡單位制時,把“絲”作為長度和衡重的小數(shù)單位。
清朝
清代度制為:一丈十尺,一尺十寸,一寸十分,一分十厘,一厘十毫,一毫十絲,一絲十忽。一忽十微。
清代衡制為:一斤十六兩,一兩十錢,一錢十分,一分十厘,一厘十毫,一毫十絲,一絲十忽,一忽十微。
清代長度的一絲相當于十萬分之一尺;重量的一絲相當于十萬分之一兩。已無多大實用意義,只是在計算中可能用到。
民國期間
在這段時期的度量衡制中,長度取消了“絲”這個單位,但在衡重單位中仍予以保留。
1929年2月,國民政府頒布的《度量衡法》將重量單位的最小單位止于絲,即絲為最小單位。在《度量衡法》第四條和第六條中分別確定了標準制重量單位“公絲”和市用制重量單位“絲”。1公絲等于0.001克,1市絲等于0.0003125克。
新中國成立后
國務院于1959年6月頒布《關于統(tǒng)一計量制度的命令》,廢除了重量單位的“公絲”和“絲”。確定“絲”為分數(shù)單位詞頭。規(guī)定了長度計量單位“絲米”(1×10ˉ米),1毫米等于10絲米,1絲米等于10忽米,1忽米等于10微米。
八零年代
1984年2月,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在我國統(tǒng)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命令》,決定我國采用國際單位制,確定了以國際單位制計量單位為基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國際單位制分數(shù)單位詞頭,分以下為:厘(10ˉ)、毫(10ˉ)、微(10ˉ)……原定計量單位詞頭的“絲”被廢除。
至今,人們在俗語中
還常用“絲”和“毫”來表達
事物的大小程度
可見,蠶絲與計量有著藕斷絲連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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