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水司召開遠傳智能水表工程安裝和維修維護協(xié)調會 (2005-01-07)
發(fā)布時間:2007-12-04
作者:
來源:中國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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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抓好泉州市城市供水實施一戶一表的落實工作,泉州水司近日召開遠傳智能水表工程安裝和維修維護協(xié)調會,該公司領導總經理吳移來,副總經理連慶聰、黃約珥,工程公司和水表檢驗所的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議就該公司在執(zhí)行《關于城市供水實施一戶一表制的通知》(泉公用[2004]114號)和泉水司[2003]86號、泉水司[2004]24號的文件精神,鑒于遠傳水表系統(tǒng)在采購、安裝、維修維護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明確職能部門責任和義務,提高遠傳智能水表工程安裝和維修維護的服務質量,經協(xié)調會討論決定:
一、工程公司及水表檢驗所在新建或改造的工程中所采用的遠傳智能水表(包括智能抄讀系統(tǒng))均應按泉州水司物資采購審核領導小組審定的廠商、品牌、規(guī)格及采購程序自行采購建設。
二、新建遠傳操讀系統(tǒng)工程竣工后,需由泉州水司組織驗收合格后,即日起交付水表檢驗所管理,同時,由工程公司承建的項目(采用智能遠傳讀系統(tǒng))應按每戶40元一次性支付給水表檢驗所作為保修期或今后的維修維護費。
三、其它采用機械水表一次計量的水表的采購、新建、改建及維修維護管理仍按以前規(guī)定的辦法執(zhí)行。